大家使用英文時會有文法錯誤的最主要原因,來自於英文和中文的語法特性差異。其實在英語教學時,我都會強調英文的基本重點就是:  句子一定要有主詞和動詞,而且一句英文只能有一個動詞。

 

因為主詞一定是名詞,所以英文名詞和動詞的使用規則是最基本也最重要的。以下的幾句英文雖然簡單,但是包含了英文名詞和動詞使用上的基本概念!請大家看看下面幾句英文,請找出錯誤並試著寫出正確答案:

 

 

  1. I like horse.  我喜歡馬。
  2. I go to the church every Sunday.  我每周日去教會。
  3. Is raining! 下雨了 !
  4. I forgot take my medication last night. 我昨晚忘了吃藥了!
  5. We have married for 5 years. 我們已經結婚5年了!

 

 

 

 

1.I like horses.  我喜歡馬。

 

就拿一句簡單的 ” 我喜歡馬” ,英文就不能說: I like horse.  因為馬是可數名詞,英文可數名詞一定要標記說明單數或複數。這雖然很基本,但是還是常看到學生出錯喔!

 

 

2.I go to church every Sunday. 我每周日去教會。

為何這裡 church 不用加 the 呢? 如果church 是指一個場所,必須依可數名詞的規定加 a 或 the,但如果church當的是一個組織,包含各種教會活動如祈禱和佈道,則視為不可數名詞,不需要冠詞。同理,My son goes to school. 這裡 school 不只是一個場所,還包含各種學習活動,所以也不需要冠詞 a 或 the。

 

 

3. It is raining!  / It's raining! 下雨了 !

這句雖然很簡單,但是其實在我教學經驗中,錯誤率卻出奇的高! 因為中文可以沒有主詞,但是英文句子一定要有主詞和動詞 ! 所以在描述天氣時,需要加上虛主詞 it 來代表天氣。

 

4. I forgot to take my medicine. / I forgot taking my medicine.

記得一句英文只能有一個動詞嗎? 所以第二個動詞要改變形式為動名詞 V-ing 或不定詞 to V。相信大家都記得有些動詞後面只能加動名詞,有些動詞後面只能加不定詞,有些動詞後面動名詞或不定詞都可以加。 Forget 後面剛好就是兩者都可以加,不過加動名詞和加不定詞的意思不一樣喔! I forgot taking my medicine. 是我忘記我已經吃過藥。 I forgot to take my medicine.   是我忘了吃藥。

這兩個不同之處可以用動名詞和不定詞的不同之處來理解。動名詞強調事情已發生或進行,不定詞表達行動的目的或未來的目標。所以 ; I forgot V-ing ( 我忘記已做過… ); I forgot to … ( 我忘記要去做… ) 。

 

 

5. We have been married for 5 years. 我們已經結婚5年了!

英文有一類動詞是 “非延續性動詞 (瞬間動詞) “:表示動作發生後立即結束。 marry 就是這類的動詞,類似的動詞還有 buy, borrow, graduate等。瞬間動詞可以搭配完成式,只是不能跟「表示持續一段時間」的時間副詞連用。因此,如果句子中想要連用表持續一段時間的時間副詞時,就必須將它變成狀態動詞。所以這一句必須改為:  We have been married for 5 years. 說明處在結婚狀態已經5年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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